首先,周琦灵活性和作为四五号位的技术是值得表扬的,但是周琦最大问题在于缺乏对抗以及nba适应性!
还得说对抗,体重不够,肉搏战不行,防守就不行,即便你身高臂长也一样,四五号位需要拉开空间,内线吸引包夹,防守肉搏,篮板保护,很多都是以对抗为前提!
那么周琦不是不懂这些,我认为和团队定位有关,或者可能和周日自身意愿有关,这些就是我说的NBA适应性,如果想在联盟崭露头角,必须适应球队文化,战术体系,自身球队定位,此外最重要的是准备上场,需要你付出200%的场下准备,机会来了能够抓住,机会少之又少就难能可贵!而且这里还有联盟的适应性,美国文化的适应性,都需要融入!
我觉得周琦的年龄是可以继续寻求机会的在美国,但是前提是自己从思想和训练和目标有没有清楚,如果没有,就不要再享受国内媒体的糖衣炮弹了,回来打好cba,也是一种人生!
杜兰特的臂展是228cm。
凯文·杜兰特(KevinDurant),1988年9月29日出生于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大前锋,效力于NBA布鲁克林篮网队。
杜兰特绝对拥有绝佳的身体天赋,他拥有211cm身高及228cm的臂展。杜兰特的手臂每个赛季都在变粗。已经不惧怕任何身体对抗了,并且常常在身体失去平衡的情况下命中投篮或是上篮,有时甚至隔着7尺大个完成扣篮。
杜兰特手臂过膝。
凯文·杜兰特身高2.08米,臂展达到2.25米,双臂过膝,肢体之长远超常人,他擅长以无招胜有招,在进攻上登峰造极,兼具娴熟的控球和绝佳的投篮手感,得分如探囊取物,实乃联盟的攻击之王。
火箭VS勇士的季后赛次轮G1已经结束,出现了令许多球迷不解的争议判罚。很多人觉得哈登和保罗应该得到罚球,这些三分球出手应该被吹罚三分犯规。但也有很多球迷觉得保罗和哈登三分出手中有找犯规的嫌疑,在出手三分之后,身体有明显的前倾和假摔动作。抛开其他的争议判罚不谈,我认为题主所言的汤普森对哈登三分伸脚,杜兰特对保罗的三分打手应该都算做犯规。
首先我们先来谈一谈,汤普森对哈登的三分伸脚,本场比赛的前半段,在汤普森对哈登的防守过程中,出现了数次有争议的判罚。汤普森在防守哈登的过程中,落地时明显侵犯了哈登的圆柱体,没有给哈登留出足够的落地空间,甚至有垫脚的嫌疑。但裁判针对这种判罚,一次犯规也没有吹罚。
在比赛进行中,多位记者和前NBA裁判都均指出了汤普森对哈登三分的防守应该被吹罚犯规。火箭主帅在半场时也透露,甚至连当值裁判也承认他们漏判了四次这样的三分犯规,也就是12次罚球。可能是登哥之前老利用规则造三分犯规,联盟早有防备,针对这种犯规就一直采用观望的态度。但与此同时,多名业内人士认为最后时刻格林对哈登的三分防守的判罚正确,不应该被吹罚犯规。
而杜兰特对保罗的三分防守,我认为也是应该被吹罚犯规的。当时保罗出手的时候,就在裁判眼皮子底下,通过慢动作回放,在保罗的三分出手还未完全结束的时候,杜兰特的确打到了保罗的手臂,这一球应该吹罚杜兰特防守犯规。但之后的另一相似回合中,面对保罗的三分出手,利文斯顿在防守时也似乎有打手嫌疑,之后保罗命中三分,但裁判并未为吹罚3+1,保罗抱怨因此吃T。
这一球,保罗在三分出手的时候,明显有要犯规的嫌疑,***都扭到利文斯顿的身上去了。所以这记三分不应该被吹罚犯规。综上所述,虽然本场比赛裁判对于火箭球员的三分球出手犯规中存在一些漏判,但并不是每个争议球都是漏判,哈登和保罗都有刻意要犯规的嫌疑,只能说是半斤对八两,但题主说得这两次犯规都是实打实的,应该被吹罚,都被裁判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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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今天的这一场比赛,我真的很痛心。当然火箭输掉比赛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裁判的吹罚有问题,比如保罗的3+1,裁判一点点不吹。中场休息的时候裁判的也和火箭这边交流,他们有漏吹的地方。但是比赛都过去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我今天看了这场比赛,真真的问题是库里投进了那个3分。保罗抢断成功,可是哈登最后强投的那个三分也有犯规的动作,球没有进入网框。随后保罗还抢到了篮板。当所有人认为火箭很有可能扳平比分的时候。汤普森过来大量的身体接触导致了戈登接球失误。这时候保罗不满意裁判刚刚的吹罚!用自己的身体挡在裁判的面前。
保罗被裁判罚下了场,火箭也输了比赛。但是对于这些都是不可控的因素。只有你进球了才会让观众和裁判心服口服。你看看利拉德的那个三分,不仅赢下了比赛,就连裁判想要帮助雷霆都不可以。下一场比赛火箭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争取在客场拿下一场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