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的夏天,是雷霆三少最接近总冠军的一次,只可惜在总决赛输给了热火三巨头。如果那时候詹姆斯没有在热火和韦德波什组建三巨头,那么雷霆队最终成功拿到总冠军,雷霆三少会不会解散呢?个人认为还是有可能会解散。一起来看看。
首先,12年即使没有热火的三巨头,雷霆队也不见得会拿的到总冠军
。因为那一年的绿军三巨头也还是有一定的竞争力的,在东决也是和热火打的火热。如果那一年总决赛是雷霆对阵绿军,雷霆能不能赢,不好说。那现在我们只能假设雷霆会赢,不管他们的对手是谁,不然没法继续讨论下去。
如果最终雷霆队在12年夺得总冠军,他们还是不太可能都会留下来。个人认为最多只可能留下来两个人。首先考虑的是奢侈税的问题,如果三个人都不走,给他们时间,他们肯定会成长为顶级巨星。成为巨星之后,不太可能指望每个人都降薪。不降薪,那么雷霆队的工资帽就会很高,作为球队老板来说,赚钱是首要的,赔本的买卖不可能一直做下去。为了避免高额奢侈税,只能送走一个或者两个人了。其次是球权分配问题,现在来看,三个人都是各种球队的绝对进攻核心,拥有自由的出手权。如果三个人都还留在雷霆队,那球权分配会是个不小的问题,他们三个人都是需要球权的球星。降薪或许有可能,但是减少球权可能性真的不太大,减少球权就减少了表现机会,签大合同的机会也就少了,就算球员本人原因,他的经纪人估计也不太愿意。
就算詹姆斯没去热火,2012年雷霆队也不见得能拿到总冠军。当时东西部强队还是很多的,纵然雷霆三少进入了总决赛。但面对老道的凯尔特人队,雷霆三少并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如果12年东部不是热火胜出,那肯定就是老凯尔特人胜出了。
因为当时12年东部决赛,凯尔特人和热火大战七场,新老三巨头的对抗十分激烈。如果热火队没有詹姆斯,那肯定打不过凯尔特人。而凯尔特人进入总决赛的话,总冠军就真的没有什么雷霆队什么事了,估计也是被4-1淘汰。毕竟当年老绿衫军可以跟巅峰时期的热火三巨头大战七场,不落下风。
换成是凯尔特人进总决赛,总冠军应该还是没有雷霆什么事。因为当时巅峰的詹姆斯+韦德+波什跟凯尔特人队打东决,还曾一度2-3落后。如果不是詹皇G6和G7的爆发,说不定热火连总决赛都进不了。能让巅峰热火三巨头都陷入被动局面的球队,雷霆三少那么年轻怎么可能打的过。
而且就算2012年总决赛雷霆队侥幸拿到了总冠军,雷霆三少当年不会解体,但日后我看离解体也不太远了。因为雷霆三少兑现天赋需要时间。杜兰特,威少和哈登三人都需要球权和出场时间,才能获得常规赛MVP。三人一起到达巅峰,球权分配和球队化学反应都是大问题。而且后来西部也涌现出了马刺和勇士等顶级强队。
雷霆队不见得能在后续几年,击败团队篮球巅峰时期的马刺队和开启小球王朝的勇士队。虽然雷霆三少实力非常强劲,现在也各自成长为了常规赛MVP级别的超级巨星。但这三人在一起组队,不见得能起到1+1+1>3的效果,三人也不会都能获得常规赛MVP的殊荣。这样的假设并不靠谱,而且雷霆三少不解体也不会影响到詹姆斯成为联盟第一人和夺得总冠军。
谢谢邀请!一个追逐NBA十六年的老球迷表达自己的观点。2012年雷阿伦加盟热火,在总决赛第六场,他成为了热火的救世主。当年热火是由詹姆斯韦德和波什三巨头领衔。雷阿伦是曾经凯尔特人三巨头之一,但是加盟热火的时候,他已经接近37岁,状态下滑已经很严重了。场均8分依然不可能被称为巨头,但是他依然是热火总决赛上最大的大腿。下面我重点说下君子剑雷阿伦为何加盟热火,和他的地位以及给热火带来的帮助。
2012年,凯尔特人三巨头实力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凯尔特人在东部渐渐失去了竞争力,他们是时候重建了,那一年雷阿伦在凯尔特人渐渐失去了自己的地位,甚至被布拉德利取代,而且在夏天球队给雷阿伦开出了两年2000万的报价,作为和皮尔斯同时代的巨头成员,他的薪资只有皮尔斯的60%,他感觉到了深深的侮辱。凯尔特人非常不真诚的态度彻底激怒了雷阿伦,最终他和热火签订两年600万,目的很明显,他要总冠军。
在NBA历史上,雷阿伦是至今为止最伟大的三分射手(三分球命中数还未被库里超越),他在热火被詹姆斯和韦德等人尊重,虽然数据已不像之前那么华丽,但是雷阿伦依然在不停的贡献自己,那个赛季总决赛第六场,热火危难之际,是他一颗救命三分让热火起死回生,可以说600万签回的雷阿伦拯救了这个系列赛,拯救了很多人的地位。那一年的总决赛MVP是詹姆斯,但是雷阿伦的那一颗三分是那届总冠军杯上最耀眼的明珠。
我想说雷阿伦那一年的选择没有问题,他的选择让自己的历史地位又高了一大台阶。也许雷阿伦职业生涯投了很多关键三分,但是总决赛第六场那一个才是被人们永远铭记的一个。那一个三分会被无数次的回放。
其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雷阿伦就是热火的一个巨头了。虽然以为年龄和数据我们并没有那么称呼他。
2012年赛季,36岁高龄的雷阿伦以三年953万美元的合同,加入三巨头热火。这里面有两个原因说明彼时的雷阿伦已经不是巨头了,首先,雷阿伦在凯尔特人已经不是巨头了,其次他签的合同也只是迷你中产。我们再看看2012-2013赛季雷阿伦的数据:场均25.8分钟,拿到10.8分,2.7板,1.7助攻的数据。从数据来看,这俨然已经不是巨头了。
但与马刺总决赛第六场,命中的三分球,可以说NBA历史最为重要的三分球之一,它拯救了詹姆斯的生涯,拯救了自己,拯救了三巨头的热火,价值连城!
我们在看看风之子纳什,2012加入湖人时,甚至比雷阿伦大了一岁,但他签的合同是三年2700万美金,完全高于雷阿伦几个档次。最为重要事,他在太阳的最后一个赛季还还能拿到12分+10助攻的数据,即使转会湖人也可以砍下12+6的数据。因此勉强称的上巨头。
另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纳什加入湖人的轰动远比雷阿伦加入热火的轰动要大,因为洛杉矶是大都会,彼时尚在巅峰的科比,家嫂,两届最佳防守球员阿特斯特,以及如日中天的霍华德空降洛杉矶,再加上纳什的加盟,这种超级球队的效应让联盟惊恐,就像现如今的勇士一般,重伤之后的考辛斯仍被称为巨头。如果安东尼加入也一定会被称为巨头,加入其他队就未必会称为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