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激发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和团队的创新活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以下是相关政策的概述:
甘肃省将适时出台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该政策将有效激发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和团队的创新活力。此外,甘肃省还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修订完善等,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提出了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等具体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该指引旨在加强和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引导国有企业完善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指引中提出了科技人才薪酬制度体系包括岗位评价和职级评定、绩效管理、薪酬结构、薪酬水平确定和调整、中长期激励等制度,并详细阐述了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除了上述主要文件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文件涉及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例如《行动方案》提出完善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数字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根据上述政策文件,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关键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岗位序列,形成岗位发展与薪酬体系的对应关系,并通过岗位价值评估确定岗位在企业内部的相对价值,以此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目标。
国有企业应建立双通道职业发展体系,一条路径是管理通道,另一条路径是专业通道。职级评定应科学界定各层级职位的能力素质要求,并结合不同科技人才特点,建立完善当期薪酬激励与股权等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分配机制。
国有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实行股权激励,综合考虑科技人才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重点激励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人才。
绩效管理应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依据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注重考察各类科技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国有企业需要根据子企业的功能定位和所处发展阶段,对各级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确定工资总额联动指标。此外,对不同员工工资也有不同倾斜,例如应向技术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子企业倾斜,且工资总额增量应优先用于技术技能人才工资增长。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岗位管理、职级评定、绩效管理、中长期激励和薪酬总额管理等多个方面。这些机制的设计目标是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