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督办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公文管理,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高效、及时、准确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制度。该制度主要涵盖了公文的收发、登记、拟办、阅批、分办、催办、查办、归档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根据搜索结果,我们可以了解到公文督办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上报审批的各类文件和统计资料应按照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文件批办实行归口管理,凡须审批的文件、办理的公文和各类资料,均应经办公室按收文程序分送分办。
3.局内各科室办理的各种文件应先由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批后,统一到政工科登记文号,密级公文要标明密级程度,紧急公文应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方。
4.控制文件数量,以“株统字”文号编发的文件,主要包括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等内容,须局长签发。
5.以市统计局名义编印的《株洲统计工作》、《统计调查报告》、《统计信息快报》均由撰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呈分管局领导审定,交政工科编号办公室打印。
6.向新闻媒介、网站和社会各界提供的重要宣传稿件及重大信息,一般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7.凡是上级党政机关和业务部门发来的文件、资料,应由机要室进行登记,政工科批办,送局领导阅读、批示,并按批示内容办理。
8.阅读文件必须严格限制在办公室或保密室进行,不准带到个人宿舍或公共场所,阅后及时收回并分类立卷存档。
公文督办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加强对公文的管理和督办,确保公文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