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教上门"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支持保障体系
为了有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首先应成立以各地政府为主导,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其他职能部门为辅助,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支持保障体系,推动送教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各地还应结合地方特色,出台相关指导文件,促进送教工作的开展。例如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就“送教上门”工作相继出台“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验方案等文件,明确指出送教工作应由政府牵头,教育、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协作,目的是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健康指导及康复训练。
二、筛选和评估送教学生
对于送教对象的筛选已经有了成熟的申请和复核程序,通过家长直接申请和资格审核有机结合。但是,我国大陆很多地区对于送教对象的概念还很模糊,一般只送给那些在特殊教育学校建了学籍的残疾学生,而有些偏远地区的残疾学生并没有在特殊教育学校办理学籍,但他们依然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因此可以采取残疾学生家长申请、有关部门资格审核的形式进行筛选送教对象,掌握送教对象的人数、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等信息。
三、选择送教内容
教育教学内容要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自身情况,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学方法,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其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提供保障,确保落实
开展“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凡享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标准。要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交通、通讯等补助。“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送教服务教师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考核、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与倾斜。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对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支持和理解。
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
各地在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中,要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适合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推广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