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家的国际经验
法治评价被视为可量化的正义,评价指数(法治指数)已成为世界各国法治水平及营商环境的风向标与温度计。在各具特色的评价中,联合国法治体系强调绩效、透明、廉洁、问责和能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认同性。
世界银行治理体系则凸显权利保护,强调通过法治的发展来解决诸如建设法治政府、约束政府权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问题。
全球正义工程法治体系持守民间立场,强调法律的公开公布,以及对法律作必要的解释问题。
在法治建设中,国际法治思维是非常重要的。它要求不仅要重视国内法建设,还应重视国际法体系建设;社会主体尤其是权力的行使者不仅要以国内法为行为依据,还要遵守签订或认可的国际条例、国际惯例;在预防和解决国际纷争尤其是与国外经济往来中形成的争端应尽可能用法治手段代替行政手段、政治手段。
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不仅需要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还需要有鉴别地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基本要求包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必须在我国现有法治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发展。
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个长期过程,不可能蹴而就,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立足中国实际这个根本,同时也应当吸收国外法治的的有益经验。这包括坚持法律至上,反对个人崇拜,坚持党的领导,以及坚持立良法促善治等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部分,它要求我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必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且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