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英美模式,也称为AngloSaxon
model,强调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股东权益的保护受到额外的关注。在这种模式下,公司股权往往较为分散,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往往较大。这种模式也被冠以股东模式、外部人模式或市场导向模式的名称。由于股权的分散程度高,股东在公司决策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主要通过股票买卖的形式来获取资本的短期收益。此外,持股比重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并不是最终所有者,因此更加注重股票的短期收益,而不是公司的经营业绩。在这种模式下,经理层在上市公司中居于核心地位,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可能会出现经营权滥用问题。
德日模式,也称为Rhineland
model,与英美模式相比,更注重公司的长期稳定性和内部人的控制。在这种模式下,股权相对集中,且以银行和公司法人持股为主。公司的经营上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同时也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员工、消费者和社区。这种模式下的公司治理机制更多地依赖于公司外部治理市场的力量,而大陆法系的公司治理则更多的依靠债务约束和经营者的“团体精神”以及法人股东在企业非正常状态下的控制力。
除了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外,还有其他的公司治理模式,如东东南亚模式等。这些模式各有特点,例如东东南亚模式强调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而非洲模式则强调家族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对于中国这样的转型经济国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国国情,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有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例如,可以参考英美模式的公司治理机制,更多地依赖于公司外部治理市场的力量,同时也要考虑到德日模式的优点,注重公司的长期稳定性和内部人的控制。